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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没罪法律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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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7 13: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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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没罪法律了算



[color=rgba(0, 0, 0, 0.3)]大道 荣升      榮昇社科        2018-09-27


有罪没罪法律说了算

“西方人的信仰是认为自己有罪;中国人信仰是认为他人有罪,自己无罪。西方人的信仰是把自己置于神的监护和惩治之下。中国人的信仰是贿赂神,希望神为自己的罪恶承担后果。”

这段话及类似这段话意思的话在网上传了很久。这话看似有道理,实则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逻辑错误。

首先,有罪没罪不是“自己认为”的,而是应由法律去裁定,这是常识。违反常识的说法,都具有欺骗性。

其次,西方绝大多数是法治国家,他们奉行的是依法治国,法律至上,连总统等国家元首都必须接受法律监督和处罚,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更遑论他们“自己认为”自己是否有罪或无罪。

包括总统等掌权者都不可以“自己认为”是否有罪,只有宪法和法庭才能认定其是否有罪,任何人都不例外。所以,说西方人的信仰是“认为自己有罪”,显然是错误的观点,是骗人的说法。把这种说法强加给西方人,也是对法治社会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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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说“中国人的信仰是贿赂神,希望神为自己的罪恶承担后果”,也很荒诞。中国烧香拜佛的人有,但只是少数人,不能以偏概全。再者,他们为啥烧香拜佛?是因为自己某种愿望通过现实努力无法实现,想借助“超能力”帮他们实现。为啥在现实中有很多愿望无法实现?这要从社会纠错、惩恶扬善等功能是否发挥到位去追寻答案。

而且,那些想借助烧香拜佛为自己开脱罪责的人,少之又少。真正的大恶人是不会在意“神佛超能力”的,他们比一般人聪明,知道利用社会机制的漏洞来为自己的罪责开脱,扯到烧香拜佛上去是“太极手法”式的忽悠。

“神”,是某些人意念中假想的物像,现实中是不存在的,这也是常识。它怎么可能去监护和惩处人类?它是如何监护或惩处人类的?谁见过?显然,没有一个人见过。说它监护或惩处人类,纯粹是一种毫无根据的瞎掰扯。瞎掰扯的东西都缺乏逻辑关系,是想当然凑上去唬人的说教。把经不住逻辑推敲的观点一再传播,就是明目张胆的欺骗行为。

“神”虽然是某些人信仰的偶像,但它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代替法律。在现实中,所有的罪恶在发生的时候,都看不到“神”的身影;如果像有人瞎扯的那样“神无处不在”,那它为啥看着坏人作恶而不去制止呢?难道他们是“同伙”?

有人违反常识,不顾事实地臆造“神力”,其真正用意是要借助“神”的“超自然力量”,行使自己的私欲和愿望,达到欺骗大众,谋取私利的目的。

西方历史上的中世纪神权时代,就是教会假借“神”的名义实行专痣等级统治,阻塞言路,限制自由,奴役大众。现在,人类社会大多都已步入法治轨道,都已把彰显人性回归,人本回归,按大众普适标准形成的律法惩恶扬善,作为基本圭臬去遵守。

而有的人却又想借助神佛等虚幻偶像来麻痹大众,在大众遭遇不公或被伤害时,等待神佛等虚幻偶像来帮助自己。实践证明,无论你如何虔诚地等待,都是没用的,神佛都不会现身拯救你!要想脱离苦难,只能靠你自己!

臆想“神佛”等虚幻偶像对人类施救或惩处坏人,其结果只会是让受害者在无穷尽的等待中遭受苦难的煎熬,同时给坏人创造更多的作恶机会和空间。

把这种臆想广为宣扬的结果是,让大众当“看客”,遇到坏人作恶,都袖手旁观,任由恶人恶事猖獗。神的惩戒和因果报应说,本质上都起到了这个作用。

大家知道,美国是允许全民持枪的国家。这种“允许”在很大程度上是鼓励弱势在被邪恶伤害时有能力自卫;使每个好人都有能力惩处恶人恶事,恶人恶事必然“知难而退”。

今年去世的世界顶尖科学家霍金是无神论者,他的认知和学识水平举世公认;他认为世上不存在神,“神说”是自我安慰和臆想的理论,没有科学意义。

有个西方社会学家,经过多年对神佛理论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神佛学说”是低认知水平的社会产物,它必然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持续发达而被人类逐步抛弃。

此说虽然引得众多神佛信仰者的不满,但未来将会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接受,因为这是事实和自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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