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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飞骏:美国独立战争启示之二(妥协和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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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4 16: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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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飞骏:美国独立战争启示之二(妥协和共识)


2017-05-16 熊飞骏冬天童话

美国独立战争启示(二)

(妥协和共识是通向阳光未来的阶梯)
——熊飞骏

独立战争的胜利只是北美人民向民主自由迈出了第一步。战争胜利是一回事,但能否把握胜利成果则是另外一回事。

近代世界那些通过武装斗争取得民族独立的国家,绝大多数都没能把握好胜利成果。很多新独立的国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文明甚至发生了大倒退。独立后的国民幸福指数远不如殖民时期。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美国南部的邻居西属拉丁美洲殖民地。独立后的拉丁美洲不但没有步入当初玻利瓦尔等革命者许诺的自由民主的天堂,而是普遍坠入了军事独裁和武人专制的人间地狱。人民的苦难远远超过殖民地时期。在独立后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漫长岁月里,权力腐败、军事政变和针对无辜平民的大屠杀是多数独立国家周而复始的噩梦。

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在取得民族独立后也一样步拉丁美洲的后尘,甚至比拉美还不如。独立后的非洲各国长期笼罩着饥饿、腐败和血腥的阴云,迄今仍看不到雨过天晴的可信迹象。今天黑非洲人民所受的无限期苦难,使半个世纪前的殖民生活有如逝去的天堂。

…………

北美人民在赢得独立的最初几年,胜利果实也一样很苦涩。

独立后的北美并不是一个统一完整的国家,而是十三个各自独立互不统属的行政实体,和前苏联解体后的独联体很相似。各州不但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和独立外交权,州与州之间还互设关卡制造贸易壁垒,无法形成全国统一市场。紧急危险一过,战争期间形成的团结、互助、合作风气很快成为过去。

指挥独立战争的“大陆会议”(以下简称国会)虽然在战后仍然存在,但权力相当有限。国会不但没有统领军事外交等属于国家的权力,连最基本的征税权也没有;就更不用说管理贸易和制定对13个州均有约束力的法律等国家权力了。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无权无钱的国会根本无法履行自己的职能。战争期间缔结的《邦联条例》虽然在战后依旧有效,但没有一个超越各州之上的强有力权力机构去监督执行它,就算某州违犯了法律处罚也不容易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逐渐失去权威效力。更何况《邦联条例》是一个战时条例,根本不适合和平时期变化了的内部形势,对各州起不到有益的约束作用。

独立战争给国家带来严重的通货膨胀和巨额债务,失望不满的情绪在各地蔓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怀念殖民地时期的美好生活。大多数为国作战的士兵在返回家乡之时,突然发现自己一无所有。他们把人生最具创造力的黄金时期奉献给了那场伟大的战争,可“国家”没有权力来履行对他们的报偿。战争期间发给他们服役报酬的“土地券”授权他们可以进入那片未经开发的西部疆土,但那里聚居的印第安人严阵以待随时准备武装反击任何白人的入侵。“国家”没有军队和金钱去驱逐他们,单个人的力量当然无济于事。结果越来越多为独立而战的士兵陷入穷困潦倒之中,他们心中郁积的不满与日俱增。当他们的苦难被“国家”忽视时,就团结在退伍老兵丹尼尔.谢斯上尉的身边,用武装暴动来表达他们的不满和诉求。

丹尼尔﹒谢斯原是麻萨诸塞州的农民,参加了那场伟大的独立战争,在决定战争进程的班克山战役和萨拉托加战役中表现英勇履立战功。为此法国远征军总司令拉法叶特侯爵(法国大革命的英雄)送给他一柄宝剑作为嘉奖。战后谢斯手中握有的“土地券”暂时毫无用处,陷入穷愁潦倒的绝境,为了生活纳税被迫变卖所有的财产,包括拉法叶特送给他的那把宝剑。

1786年秋,谢斯为了吸引公众对大量象他一样贫困不堪群体的注意,率领一群农民和退伍军人闯入三所法院,阻止法官听取关于债务的案件。当国家立法机构试图逮捕他们时,谢斯和他的追随者拿起了武器,在最初的抢劫得手后,又向斯普林菲尔德军火库发起了进攻……

谢斯暴动虽然被“国家”征集的正规军镇压,但“国家”并没有欢庆胜利,而是陷入了痛苦的反思。在意识到谢斯起义已唤起广泛支持后,“国家”赦免了包括谢斯在内的所有反叛者,且绝没有“秋后算帐”的阴谋。

虽然谢斯个人的命运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但他的反抗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并使政府在组织结构上的弱点昭然若揭。一场大动乱已在国内拉开了序幕,而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国会对这些的干预却出人意料地软弱于力?

谢斯暴动敲响的警钟,使“国家”管理者意识到再也不能象前几年那样继续统治下去了,这个国家的管理方式必须作出重大的变革。

大陆军总司令华盛顿的忧虑很有代表性:“如果我们的政治信条不做一些改变的话,七年来我们以鲜血和财富为代价建立起的上层建筑必将崩溃,我们将处于无政府状态的边缘。”

1787年5月,在华盛顿等开国先贤的倡仪下,来自各州的领导精英们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决定把北美13州联合成一个实质意义上的国家,并为这个国家制定一部宪法。

当时北美十三州各自独立,互不统属,发展水平不同,追求各异,各州之间存在复杂的利益博弈。一无成功的先例可仿效;二无第三方调整仲裁;三无一个公认的权威人物指导。要在这样一个群体中求得共识达成一致,制定一个各方共同遵守的宪法,并在宪法规定的框架内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基础坚实的国家谈何容易?

三十年后南美解放者玻利瓦尔也曾利用个人无可挑战的权威制定了一部大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哥伦比亚、玻利维亚、秘鲁)共同遵守的宪法,并有强大的武装力量作为实施宪法的后盾。可这部宪法只维持了短短两年就被各割据势力抛弃,大哥伦比亚也随之分裂为几个互不统属的独立国家。

现在美国制宪精英们遇到的困难比玻利瓦尔大得多,他们能成功吗?

经过127天的痛苦分娩,美国人成功了!他们创造了人类文明史上亘古未有的政治奇迹!

美国人之所以能在失望多于希望的逆境下制定并通过一部13州在政治自觉的基础上共同遵守的宪法,并在宪法的框架内自觉联合成为一个团结一致的国家,一个主要原因是制宪精英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政治智慧和民族责任心,充分利用“妥协”这一政治技巧,在“共识”的基础上作出必要的妥协和让步。

《美国宪法》是各方妥协的产物。

“妥协”建立在“共识”的基础上,没有“共识”的“妥协”等于“投降”。

首先我们来看参加制宪会议代表们的共识:

1、          维护自由与财产,视政府为契约。
2、          支持共和政体和立宪政体,反对专横而不受限制的政府。
3、          接受平衡政府的哲学,赞同建立强有力的行政部门,独立的司法机关和设立两院制。
4、          认同国家主义,主张建立一个以个人为基础并对个人行使权力的全国政府。
5、          同意授予国会为确保合众国的和谐不因执行州立法而受破坏所需的一切权力。

…………

在上述几项基本的政治问题上代表们很容易就取得了一致意见。这些宝贵的“共识”是谈判协商的基础,没有这样的“共识”就没有进一步协商妥协的必要。

12个州55名代表的分歧加起来远比“共识”多得多,但最主要的分歧体现在大州与小州关于议会代表权的分配。

大州以弗吉尼亚为代表,这个新大陆最大的州,人口占新大陆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西部边境线一直延伸至密西西比河。

弗吉尼亚州提出的代表方案类似英国两院制。下院代表名额按人口进行分配;上院议员由下院投票产生。这个方案显然有利于大州,大州人口多分配的代表名额也多,在国会的声音也就大。按这个方案分配代表名额,未来国会里弗吉尼亚人就占了五分之一。这样的国会自然更倾向于维护弗吉尼亚等大州的利益。

“弗结尼亚方案”自然遭到了以新泽西为首的小州的反对。新泽西提出的方案是各州无论大小,在国会里都拥有同等的代表名额,防止国会忽视或牺牲小州的利益。

“新泽西方案”符合联邦共和的原则;但不符合民主“少数服从多数”的宗旨。

成功的民主国家“民主”与“共和”缺一不可。

大州与小州的利益存在很大的分歧,双方各执己见互不让步。

除非双方作出必要的妥协让步,否则根本不可能联合起来成立一个国家。

当政治棋盘遇上困局时,美国制宪先贤充分利用了“妥协”这一政治技巧。

富兰克林如此描述妥协的必要:

“手艺人制作木头桌子的时候,如果木料的边缘厚薄不一,不合格,他们就两边各削去一些,让各方严缝,桌子就稳定了。按照这道理,双方都应该放弃一些要求,才能联合起来,商量出一个解决办法。”

“在这样一个中间立场上就可以实现折中。如果不能实现折中我们这个会议不仅徒劳而且比徒劳更糟。”

最后康涅狄格州在“弗吉尼亚方案”和“新泽西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妥协方案:

两院分为众议院和参议院。议会众议院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各州议席,每4万人产生一名议员(后来宪法定稿时,改为每3万人产生1名);参议院每州2名议员,各州平等,但参议院投票表决时议员每人一票,并由议员各自单独投票,而不是新泽西方案所提出的各州集体投票,一州一票;同时,一切征税和拨款议案沿袭了过去由议会下院提出的规则。

制宪代表们就“康涅狄格妥协案”进行表决,各方在此方案上达成了新的共识。

制宪会议最大的分歧解决了,其余的分歧如北部与南部关于税收和代表权上如何计算奴隶人数;联邦议会管理贸易的权利;总统选举方式;选举人资格;联邦和州的权利划分等问题上一一达成了妥协。

这是一个伟大的妥协!

在费城制宪会议上达成的伟大妥协,不只是一些关于具体制度安排上的妥协,更重要的是两种主要倾向的妥协,一种是适应全国统一市场发展的要求和建立统一国家的趋势;另一种是刚刚建立赢得独立的各国要求保持较大自主权的愿望。因此,所谓伟大的妥协说到底是这两种倾向之间的妥协。

所有55位与会者所代表的十二个州,都为制定此一宪法相互作出过重大妥协,没有任何代表认为这一宪法完整体现了自己的意志并全然感到满意。更重要的是,代表们无人能确信这部宪法能够获得各州的一致批准并付诸实施。

“妥协”的一个最大技巧,就是必须抛弃“乌托邦”式的完美主义,尊重现状和即成事实。

美国的制宪代表们多数是理想主义者,对奴隶制等不平等体制深恶痛绝,因此自然有不少代表在会议上提出了废奴问题。但奴隶制问题的解决在当时条件下还远未成熟,因为当时南方各州都普遍采用黑奴劳役制。别说此提案在制宪会议上会遭到南方代表的反对,就算南方代表举手通过,宪法在南方各州投票表决时也绝对不可能通过。如果南方各州因为废奴问题一致抵制美国宪法,宪法就不可能获得必要的多数票,美国也不可能成立。所以明智的办法是把这个必然会形成政治死结的问题暂时搁置起来,留待以后条件成熟时再提出来。虽然制宪会议上奴隶制悬而未决为大半个世纪后的美国内战埋下了祸根,但总比美国因此难产结果要好得多。新生儿在成长之路上跌倒固然令人悲伤;但总比新生命胎死腹中结果要好些。

优点的极端就是缺点,过分理想完美的方案因为不切实际,在执行过程中常常坠入邪恶反人性的泥潭。

纳粹德国、斯大林苏联和红色高棉柬埔塞的最初目标无一不是极尽理想极尽完美的;可这几个国家最后无一例外都堕落成了反文明反人类的人间地狱。

“乌托邦”式的完美主义是社会进步的大敌!

1787年9月,大西洋彼岸,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全面体现现代文明精神的成文宪法诞生,即将下达美洲新大陆十三个州讨论通过。
“我们,美国人民,为建构更完善的合众国、树立公义、保证国内治安,建设公共国防,增进人民福祉,并稳固我们与子孙后代的自由之福佑,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颁行此宪法。”

1788年6月,新罕布什尔州投了第九票也是最关键的一票,九个州投票通过了新宪法,《美国宪法》正式生效。

这个消息是如此振奋人心,人民的宽慰和热情交织在一起令人心醉。纽约、波士顿和查尔斯顿街道上到处是欢庆的人群游行的队伍。7月4日在费城,17000名狂欢者为美利坚合众国的成立举杯同庆。

《美国宪法》的制定者有百分百的理由接受全人类对他们的千年感恩,感谢他们为战胜人类与生俱来的弱点所作的艰苦实践;告诉我们人类可以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战胜与生俱来的弱点和劣根性;并为帮助人类战胜自身弱点制定了一套能有效“抑恶扬善、优胜劣汰”的社会体制和一部能卓有成效“把权力装进笼子”的政治体制!

是通向阳光未来的阶梯)

——熊飞骏

独立战争的胜利只是北美人民向民主自由迈出了第一步。战争胜利是一回事,但能否把握胜利成果则是另外一回事。

近代世界那些通过武装斗争取得民族独立的国家,绝大多数都没能把握好胜利成果。很多新独立的国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文明甚至发生了大倒退。独立后的国民幸福指数远不如殖民时期。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美国南部的邻居西属拉丁美洲殖民地。独立后的拉丁美洲不但没有步入当初玻利瓦尔等革命者许诺的自由民主的天堂,而是普遍坠入了军事独裁和武人专制的人间地狱。人民的苦难远远超过殖民地时期。在独立后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漫长岁月里,权力腐败、军事政变和针对无辜平民的大屠杀是多数独立国家周而复始的噩梦。

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在取得民族独立后也一样步拉丁美洲的后尘,甚至比拉美还不如。独立后的非洲各国长期笼罩着饥饿、腐败和血腥的阴云,迄今仍看不到雨过天晴的可信迹象。今天黑非洲人民所受的无限期苦难,使半个世纪前的殖民生活有如逝去的天堂。

…………

北美人民在赢得独立的最初几年,胜利果实也一样很苦涩。

独立后的北美并不是一个统一完整的国家,而是十三个各自独立互不统属的行政实体,和前苏联解体后的独联体很相似。各州不但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和独立外交权,州与州之间还互设关卡制造贸易壁垒,无法形成全国统一市场。紧急危险一过,战争期间形成的团结、互助、合作风气很快成为过去。

指挥独立战争的“大陆会议”(以下简称国会)虽然在战后仍然存在,但权力相当有限。国会不但没有统领军事外交等属于国家的权力,连最基本的征税权也没有;就更不用说管理贸易和制定对13个州均有约束力的法律等国家权力了。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无权无钱的国会根本无法履行自己的职能。战争期间缔结的《邦联条例》虽然在战后依旧有效,但没有一个超越各州之上的强有力权力机构去监督执行它,就算某州违犯了法律处罚也不容易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逐渐失去权威效力。更何况《邦联条例》是一个战时条例,根本不适合和平时期变化了的内部形势,对各州起不到有益的约束作用。

独立战争给国家带来严重的通货膨胀和巨额债务,失望不满的情绪在各地蔓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怀念殖民地时期的美好生活。大多数为国作战的士兵在返回家乡之时,突然发现自己一无所有。他们把人生最具创造力的黄金时期奉献给了那场伟大的战争,可“国家”没有权力来履行对他们的报偿。战争期间发给他们服役报酬的“土地券”授权他们可以进入那片未经开发的西部疆土,但那里聚居的印第安人严阵以待随时准备武装反击任何白人的入侵。“国家”没有军队和金钱去驱逐他们,单个人的力量当然无济于事。结果越来越多为独立而战的士兵陷入穷困潦倒之中,他们心中郁积的不满与日俱增。当他们的苦难被“国家”忽视时,就团结在退伍老兵丹尼尔.谢斯上尉的身边,用武装暴动来表达他们的不满和诉求。

丹尼尔﹒谢斯原是麻萨诸塞州的农民,参加了那场伟大的独立战争,在决定战争进程的班克山战役和萨拉托加战役中表现英勇履立战功。为此法国远征军总司令拉法叶特侯爵(法国大革命的英雄)送给他一柄宝剑作为嘉奖。战后谢斯手中握有的“土地券”暂时毫无用处,陷入穷愁潦倒的绝境,为了生活纳税被迫变卖所有的财产,包括拉法叶特送给他的那把宝剑。

1786年秋,谢斯为了吸引公众对大量象他一样贫困不堪群体的注意,率领一群农民和退伍军人闯入三所法院,阻止法官听取关于债务的案件。当国家立法机构试图逮捕他们时,谢斯和他的追随者拿起了武器,在最初的抢劫得手后,又向斯普林菲尔德军火库发起了进攻……

谢斯暴动虽然被“国家”征集的正规军镇压,但“国家”并没有欢庆胜利,而是陷入了痛苦的反思。在意识到谢斯起义已唤起广泛支持后,“国家”赦免了包括谢斯在内的所有反叛者,且绝没有“秋后算帐”的阴谋。

虽然谢斯个人的命运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但他的反抗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并使政府在组织结构上的弱点昭然若揭。一场大动乱已在国内拉开了序幕,而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国会对这些的干预却出人意料地软弱于力?

谢斯暴动敲响的警钟,使“国家”管理者意识到再也不能象前几年那样继续统治下去了,这个国家的管理方式必须作出重大的变革。

大陆军总司令华盛顿的忧虑很有代表性:“如果我们的政治信条不做一些改变的话,七年来我们以鲜血和财富为代价建立起的上层建筑必将崩溃,我们将处于无政府状态的边缘。”

1787年5月,在华盛顿等开国先贤的倡仪下,来自各州的领导精英们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决定把北美13州联合成一个实质意义上的国家,并为这个国家制定一部宪法。

当时北美十三州各自独立,互不统属,发展水平不同,追求各异,各州之间存在复杂的利益博弈。一无成功的先例可仿效;二无第三方调整仲裁;三无一个公认的权威人物指导。要在这样一个群体中求得共识达成一致,制定一个各方共同遵守的宪法,并在宪法规定的框架内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基础坚实的国家谈何容易?

三十年后南美解放者玻利瓦尔也曾利用个人无可挑战的权威制定了一部大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哥伦比亚、玻利维亚、秘鲁)共同遵守的宪法,并有强大的武装力量作为实施宪法的后盾。可这部宪法只维持了短短两年就被各割据势力抛弃,大哥伦比亚也随之分裂为几个互不统属的独立国家。

现在美国制宪精英们遇到的困难比玻利瓦尔大得多,他们能成功吗?

经过127天的痛苦分娩,美国人成功了!他们创造了人类文明史上亘古未有的政治奇迹!

美国人之所以能在失望多于希望的逆境下制定并通过一部13州在政治自觉的基础上共同遵守的宪法,并在宪法的框架内自觉联合成为一个团结一致的国家,一个主要原因是制宪精英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政治智慧和民族责任心,充分利用“妥协”这一政治技巧,在“共识”的基础上作出必要的妥协和让步。

《美国宪法》是各方妥协的产物。

“妥协”建立在“共识”的基础上,没有“共识”的“妥协”等于“投降”。

首先我们来看参加制宪会议代表们的共识:

1、          维护自由与财产,视政府为契约。
2、          支持共和政体和立宪政体,反对专横而不受限制的政府。
3、          接受平衡政府的哲学,赞同建立强有力的行政部门,独立的司法机关和设立两院制。
4、          认同国家主义,主张建立一个以个人为基础并对个人行使权力的全国政府。
5、          同意授予国会为确保合众国的和谐不因执行州立法而受破坏所需的一切权力。

…………

在上述几项基本的政治问题上代表们很容易就取得了一致意见。这些宝贵的“共识”是谈判协商的基础,没有这样的“共识”就没有进一步协商妥协的必要。

12个州55名代表的分歧加起来远比“共识”多得多,但最主要的分歧体现在大州与小州关于议会代表权的分配。

大州以弗吉尼亚为代表,这个新大陆最大的州,人口占新大陆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西部边境线一直延伸至密西西比河。
弗吉尼亚州提出的代表方案类似英国两院制。下院代表名额按人口进行分配;上院议员由下院投票产生。这个方案显然有利于大州,大州人口多分配的代表名额也多,在国会的声音也就大。按这个方案分配代表名额,未来国会里弗吉尼亚人就占了五分之一。这样的国会自然更倾向于维护弗吉尼亚等大州的利益。

“弗结尼亚方案”自然遭到了以新泽西为首的小州的反对。新泽西提出的方案是各州无论大小,在国会里都拥有同等的代表名额,防止国会忽视或牺牲小州的利益。

“新泽西方案”符合联邦共和的原则;但不符合民主“少数服从多数”的宗旨。

成功的民主国家“民主”与“共和”缺一不可。

大州与小州的利益存在很大的分歧,双方各执己见互不让步。

除非双方作出必要的妥协让步,否则根本不可能联合起来成立一个国家。

当政治棋盘遇上困局时,美国制宪先贤充分利用了“妥协”这一政治技巧。

富兰克林如此描述妥协的必要:

“手艺人制作木头桌子的时候,如果木料的边缘厚薄不一,不合格,他们就两边各削去一些,让各方严缝,桌子就稳定了。按照这道理,双方都应该放弃一些要求,才能联合起来,商量出一个解决办法。”

“在这样一个中间立场上就可以实现折中。如果不能实现折中我们这个会议不仅徒劳而且比徒劳更糟。”

最后康涅狄格州在“弗吉尼亚方案”和“新泽西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妥协方案:

两院分为众议院和参议院。议会众议院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各州议席,每4万人产生一名议员(后来宪法定稿时,改为每3万人产生1名);参议院每州2名议员,各州平等,但参议院投票表决时议员每人一票,并由议员各自单独投票,而不是新泽西方案所提出的各州集体投票,一州一票;同时,一切征税和拨款议案沿袭了过去由议会下院提出的规则。

制宪代表们就“康涅狄格妥协案”进行表决,各方在此方案上达成了新的共识。

制宪会议最大的分歧解决了,其余的分歧如北部与南部关于税收和代表权上如何计算奴隶人数;联邦议会管理贸易的权利;总统选举方式;选举人资格;联邦和州的权利划分等问题上一一达成了妥协。

这是一个伟大的妥协!

在费城制宪会议上达成的伟大妥协,不只是一些关于具体制度安排上的妥协,更重要的是两种主要倾向的妥协,一种是适应全国统一市场发展的要求和建立统一国家的趋势;另一种是刚刚建立赢得独立的各国要求保持较大自主权的愿望。因此,所谓伟大的妥协说到底是这两种倾向之间的妥协。

所有55位与会者所代表的十二个州,都为制定此一宪法相互作出过重大妥协,没有任何代表认为这一宪法完整体现了自己的意志并全然感到满意。更重要的是,代表们无人能确信这部宪法能够获得各州的一致批准并付诸实施。

“妥协”的一个最大技巧,就是必须抛弃“乌托邦”式的完美主义,尊重现状和即成事实。

美国的制宪代表们多数是理想主义者,对奴隶制等不平等体制深恶痛绝,因此自然有不少代表在会议上提出了废奴问题。但奴隶制问题的解决在当时条件下还远未成熟,因为当时南方各州都普遍采用黑奴劳役制。别说此提案在制宪会议上会遭到南方代表的反对,就算南方代表举手通过,宪法在南方各州投票表决时也绝对不可能通过。如果南方各州因为废奴问题一致抵制美国宪法,宪法就不可能获得必要的多数票,美国也不可能成立。所以明智的办法是把这个必然会形成政治死结的问题暂时搁置起来,留待以后条件成熟时再提出来。虽然制宪会议上奴隶制悬而未决为大半个世纪后的美国内战埋下了祸根,但总比美国因此难产结果要好得多。新生儿在成长之路上跌倒固然令人悲伤;但总比新生命胎死腹中结果要好些。

优点的极端就是缺点,过分理想完美的方案因为不切实际,在执行过程中常常坠入邪恶反人性的泥潭。

纳粹德国、斯大林苏联和红色高棉柬埔塞的最初目标无一不是极尽理想极尽完美的;可这几个国家最后无一例外都堕落成了反文明反人类的人间地狱。

“乌托邦”式的完美主义是社会进步的大敌!

1787年9月,大西洋彼岸,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全面体现现代文明精神的成文宪法诞生,即将下达美洲新大陆十三个州讨论通过。
“我们,美国人民,为建构更完善的合众国、树立公义、保证国内治安,建设公共国防,增进人民福祉,并稳固我们与子孙后代的自由之福佑,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颁行此宪法。”

1788年6月,新罕布什尔州投了第九票也是最关键的一票,九个州投票通过了新宪法,《美国宪法》正式生效。

这个消息是如此振奋人心,人民的宽慰和热情交织在一起令人心醉。纽约、波士顿和查尔斯顿街道上到处是欢庆的人群游行的队伍。7月4日在费城,17000名狂欢者为美利坚合众国的成立举杯同庆。

《美国宪法》的制定者有百分百的理由接受全人类对他们的千年感恩,感谢他们为战胜人类与生俱来的弱点所作的艰苦实践;告诉我们人类可以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战胜与生俱来的弱点和劣根性;并为帮助人类战胜自身弱点制定了一套能有效“抑恶扬善、优胜劣汰”的社会体制和一部能卓有成效“把权力装进笼子”的政治体制!


(未完待续)




早上好,主内平安。主在客西马尼园哀哭祈求,使父神的心深痛不已。祂爱子的哭声,眼中的流泪;惊恐无助的忧伤要死!使父神的心也被撕裂!耶稣俯伏在地求告:“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将这杯挪去”。父神凡事都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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