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者 发表于 2017-5-22 01:05:54

保定:最凶悍的楼市调控来了!

最凶悍的楼市调控来了!

2017-05-22 深度财经观察




          今天,从河北保定传来一个大消息:住宅的限售期可以长达10年!
          2017年3月23日,厦门首创“限售”政策,宣布新购商品房取得房产证之后满2年才能出售。随后,至少有成都、福州、青岛、广州等25个城市跟进,推出了类似的“限售”做法,时间长度一般为2到3年。
          相比保定刚刚宣布的“限售”,上述26个城市都弱爆了:保定的禁售期是10年,此举如果普遍推行,将彻底打爆炒房者。
         保定的这项政策仍在试验阶段,而且先在即将拍卖的“2017-30号”地块试行。这是一块以住宅为主的土地,位置非常好,下面是它的基本情况:

            据媒体报道,“保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针对2017-30号宗地,专门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对竞拍规则做出严格约束,首次采用“限房价竞地价,限低价竞房价”的“双限双竞”出让方式。这块土地的最高土地限价1100万元/亩;最高房屋销售限价13000元/平方米。


       在这种“游戏规则”下,拍卖是这样的:
      首先,在最高土地价格(1100万元/亩)范围内,大家竞相出高价,如果没有超出最高限价,则价高者获得土地。
      如果到了最高土地限价的时候,仍然相持不下。则在最高房屋销售限价(13000元/平方米)的基础上,比拼你能容忍的最低销售房价。比如有开发商在接受最高土地价格的同时,承诺每平米的房子只卖1元钱,那么恭喜你,土地归你了(也就是价低者得)。

      拍卖规则还要求:上述土地建成房屋之后,必须全部出售,开发商无权保留。
         也就是说,未来的新房价格肯定会比较划算,会引来大量购房者。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提出要求,购房者在获得房产证之后10年,才能转让。
          提醒你注意一个细节:不是房屋交付使用10年之后,而是你到政府交税、办理完成房产证之后10年。政府已经想到了你会玩什么把戏,契税必须按时交纳,否则获得“自由身”的时间要无限期推后。


         好了,怎么看待保定的“新房10年禁售期”?
         第一,设置较长的禁售期,有利于挤出投机者,真正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中央精神。

         由于住房是居民的私有财产,这样做有一个副作用:涉嫌限制了私有财产权,有违目前国家改革的大方向。而且,房屋是居民最大宗财产,遇到重大家庭变故的时候,卖房救命的需求是客观存在的。
          所以,建议出台限售政策的城市,都要设置“政府做市商”的制度,允许在“禁售期”内,当居民急需卖房的时候,政府可以接盘。接盘的价格,按照原出售价格的9成。
         如果不愿意设立“政府做市商”制度,也可以设立特别印花税。持有时间越短的,交易时印花税越高。可以从30%起,逐步递减,到满10年归零。总之,要给特别需求的人一个变现的渠道,而不仅仅是一限了之,政府当甩手大爷,老百姓单方面承受巨大风险。 第二,限价制度下,应该有更完善的售房制度。
          各地现在搞了很多限价房,让新房跟二手房价格倒挂。这些房子一上市就被抢购,由此产生了腐败问题。虽然上海首创了摇号销售的方式,但事实上仍然是粗糙的、难以实现真正公平的。
         比如在抢购同一个楼盘时,购买二套房和购买首套房的,显然不能同等对待;有过购房记录的,跟没有购房记录的,也不能同等水平参与摇号。拖家带口的“首套房+首次购房”者,显然应该最优先。但谁来鉴别他们的资格,购房者的资格需要不需要公示?这些都是问题。

         也就是说,如果政府决意让住宅回归居住属性,加强这种特殊商品的管制,那么就应该有更详细的规则,以及监督制度,甚至考虑恢复设立“房屋销售局”。否则,市场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乱象,千奇百怪的腐败。

         第三,设置较长的禁售期,很有可能成为大城市的普遍现象。
          至少在北上广深,这种人多房少的城市,都应该设立禁售期。而且禁售期不仅仅针对新房,所有的二手房在完成一次新的交易后,都应该自动设立禁售期。

   由于雄安新区就设立在保定的雄县、容城县、安新县,所以保定市区的这次房地产调控试验,显得尤为引人注目,未来在全国大范围推广的可能性较高。



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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