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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惨遭下架与《白皮书》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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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4 10: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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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惨遭下架与《白皮书》的




           来源:恩言供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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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一位同工给我说‘今天出现了一个白皮书’,我也只是随口应了一声‘嗯’,并没有引起我的关注。但下午仅接着又看到朋友圈中“圣经惨遭下架”即朋友的公众号发出的信息,使我想起了上午朋友所说的《白皮书》。看了之后才知道这是多么讽刺的一件事情。


《白皮书》的出现

4月3日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日发表《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

白皮书约8000字,除前言和结束语外共包括五个部分,分别是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法律保障、宗教活动有序开展、宗教界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宗教关系积极健康。

白皮书指出,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始终坚持从本国国情和宗教实际出发,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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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惨遭下架

        同时4月3日也看到消息,中国于2018年3月30日起,全网下架所有《圣经》销售,其中淘宝/京东/微店/当当网/亚马逊一本圣经也买不到。相关基督教书籍也陆续封杀店铺被销户。我自己去年也在淘宝开过两个店铺出售基督教书籍及赞美诗,但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被关店考试,最终只好关店。


下面是朋友圈的几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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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摘自网络)


       今天这两个消息的出现是多么讽刺的一件事啊!一边提倡宗教自由,而另一边圣经惨遭各电商的下架。
提示


       亲爱的朋友,在各电商没有下架圣经之前是不是我们手中的圣经都已经被我们下架了?从来不读也不想,更不把自己家中的圣经当回事?(想想家中的圣经是否发霉!)

你又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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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4 11: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实践

           2018/04/04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日发表《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全文如下:

  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8年4月
  目录
  前言
  一、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政策
  二、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法律保障
  三、宗教活动有序开展
  四、宗教界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五、宗教关系积极健康
  结束语


  前言

  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始终坚持从本国国情和宗教实际出发,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宗教工作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相互尊重、和睦相处,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一、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政策

  中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最大限度团结广大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待宗教的基本政策。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某一种宗教的自由,也有在同一宗教中信仰某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信教公民同不信教公民一样,享有同等政治及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权利,不会因信仰不同造成权利上的不平等。国家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正常宗教活动;公民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不得妨碍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得强制他人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不信教或者信仰其他宗教的公民,不得利用宗教妨害公民合法权益。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必须尊重公序良俗,尊重文化传统和社会伦理道德。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国家对待各宗教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不以行政力量发展或禁止某个宗教,任何宗教都不能超越其他宗教在法律上享有特殊地位。国家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但不干涉宗教内部事务。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护正常宗教活动和宗教界合法权益,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禁止利用宗教宣传极端思想和从事极端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宗教在国家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不得恢复已经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不得利用宗教从事危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的活动。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是中国宪法确定的原则。中国政府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各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自主办理宗教事业。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是中国人民在民族独立、社会进步的斗争中,基于天主教和基督教长期被殖民主义、帝国主义所控制和利用,被称作“洋教”的屈辱历史,由中国信教公民自主作出的历史性选择。这一原则,顺应了中国人民谋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潮流,顺应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时代要求,使中国宗教的面貌焕然一新,得到国际宗教友好人士的普遍理解、尊重和支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是要断绝中国宗教组织同境外宗教组织的正常联系。中国政府支持和鼓励各宗教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流交往,建立、发展、巩固同海外宗教界的友好关系,增信释疑,展示良好形象。对境外组织和个人利用宗教从事各种违反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控制中国宗教组织、干涉中国宗教事务,甚至企图颠覆中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并将依法处置。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是要引导信教公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就是要引导宗教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教规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

  二、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法律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障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更加规范,对广大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加全面有力。

  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中国宪法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同时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这些规定为国家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提供了宪法依据。

  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障体现于基本法律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均有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贯彻平等保护原则,规定公民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适用上的平等权、受教育权、平等就业权和自主择业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等不因宗教信仰而有区别,不因宗教信仰而受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分宗教信仰,依法平等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受教育权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宗教歧视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宗教事务行政法规更加完善。2017年修订公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强化了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的保障,依法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增加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的内容。条例规定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在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开办宗教院校、申请法人资格、出版发行宗教书刊、接受宗教捐献、管理宗教财产、开展公益慈善和对外交流活动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条例明确了遏制宗教商业化,增加了关于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内容,同时规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出版物、互联网不得发布歧视信教公民或不信教公民的言论。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宗教活动依法受到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强调,中国政府尊重在中国境内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外国人在宗教方面同中国宗教界的友好交往和文化学术交流活动。境内外国人可以在寺庙、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参加宗教活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宗教团体邀请可以在宗教活动场所讲经、讲道,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场所举行外国人参加的宗教活动,可以邀请中国宗教教职人员为其举行洗礼、婚礼、葬礼和道场法会等宗教仪式,可以携带符合规定的宗教印刷品、宗教音像制品和其他宗教用品入境。同时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进行宗教活动,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外国人和外国组织不得在中国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办事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办宗教院校、擅自招收留学生,不准在中国公民中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或进行其他传教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不得非法从事或者资助宗教活动。

  依法打击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不得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国家采取措施遏制宗教极端主义传播、蔓延,同时特别注意防止把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主义与特定民族或特定宗教联系在一起。

  三、宗教活动有序开展

  中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信教公民近2亿,宗教教职人员38万余人。佛教和道教信徒众多,但普通信徒没有严格的入教程序,人数难以精确统计。佛教教职人员约22.2万人。道教教职人员4万余人。10个多数人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总人口2000多万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5.7万余人。天主教信徒约600万人,宗教教职人员约0.8万人。基督教信徒3800多万人,宗教教职人员约5.7万人。中国还存在多种民间信仰,与当地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结合在一起,参与民间信仰活动的群众较多。中国的宗教团体约5500个,其中全国性宗教团体7个,分别为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

  宗教活动场所条件明显改善。国家依法对信教公民开展集体宗教活动的场所进行登记,将其纳入法律保护范围,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目前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4.4万处。佛教寺院约3.35万座,其中汉传佛教2.8万余座,藏传佛教3800余座,南传佛教1700余座。道教宫观9000余座。伊斯兰教清真寺3.5万余处。天主教教区98个,教堂和活动堂点6000余处。基督教教堂和聚会点约6万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执行国家统一的税收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收和享受税收优惠;水、电、气、暖、道路、通讯,以及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延伸和覆盖到宗教活动场所。

  宗教典籍文献依法出版。多语种、多版本的宗教经典以及记载、阐释、注解宗教教义、教规的印刷品、音像制品和电子读物的印制出版流通,满足了各族信教公民的多样化需求。整理出版《大藏经》《中华道藏》《老子集成》等大型宗教古籍文献。西藏寺庙的传统印经院得到保留和发展,现有布达拉宫印经院等传统印经院60家,年印经卷6.3万种。已翻译出版发行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多种文字版的《古兰经》等伊斯兰教经典,编辑发行《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系列等读物和杂志,总量达176万余册。中国已为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印刷超过100个语种、1.6亿多册《圣经》,其中为中国教会印刷约8000万册,包括汉语和11种少数民族文字以及盲文版。许多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开设了网站,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开通中文版和维吾尔文版网站。

  宗教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截至2017年9月,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设立的宗教院校共91所,其中佛教41所,道教10所,伊斯兰教10所,天主教9所,基督教21所。全国性宗教院校6所,分别为中国佛学院、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中国道教学院、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中国天主教神哲学院、金陵协和神学院。宗教院校在校学生1万多人,历届毕业生累计4.7万余人。

  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更加有力。2010年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2011年又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13年年底,宗教教职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5%,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9.6%,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基本实现了社保体系全覆盖。

  信教公民的宗教活动有序进行。公民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以及按照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进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如礼拜、封斋、拜佛、祈祷、讲经、讲道、诵经、烧香、弥撒、受洗、受戒、终傅、追思、过宗教节日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加以干涉。藏传佛教寺庙学经、辩经、受戒、灌顶、修行等传统宗教活动和寺庙学经考核晋升学位活动正常进行,每逢重大宗教节日都循例举行各种宗教活动。穆斯林在饮食、衣饰、年节、婚姻、丧葬等方面的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每年组织穆斯林赴沙特参加朝觐活动,从2007年起,每年人数均在1万人以上。

  扰乱宗教领域正常秩序的行为得到纠正。自2012年起,有关部门依据《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开展联合督查,集中治理宗教活动场所“被承包”“被上市”等乱象。2017年国家宗教事务局等12个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禁止商业资本介入宗教活动场所,防止借教敛财等行为扰乱宗教活动正常秩序。有关部门加大对互联网宗教事务的管理,及时处理涉及宗教的违法信息,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四、宗教界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中国鼓励各宗教与时俱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努力对教义教规作出契合国情和时代要求的阐释。中国各宗教在发展过程中历来有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相适应的特点。中国宗教界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宗教思想。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佛教界和道教界开展讲经交流活动,伊斯兰教界开展“解经”工作,天主教界推进民主办教,基督教界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努力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契合国情和时代要求的阐释。佛教界将爱国与爱教结合起来,更多关注现世问题,更加注重弘法利生、公益慈善、文化交流。道教界致力于尊道贵德、道法自然、清静恬淡、抱朴守真等教理教义的转化和发展,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弘扬。伊斯兰教界注重阐释教义中爱国、和平、团结、宽容、中道等思想,起到了立正信、明是非、反分裂、抵制宗教极端主义的积极作用。天主教界积极推动教会的本地化,在教会事务的管理及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实行“民主办教”。基督教界吸取中国优秀文化的养分,促进基督徒与不同信仰者之间的互相尊重、和睦相处,推动基督教更好地融入当代中国社会。

  积极从事公益慈善活动。从2012年起,宗教界依据《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每年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捐款数额累计超过10亿元。为汶川地震等重大灾难事故举行各种赈灾祈福祈祷活动;集中力量帮助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脱贫;开展多种形式的捐资助学;资助专业医疗机构开展便民义诊,捐助困难群体的医疗救治;开展多种形式的敬老助残活动,创建养老机构,建立残疾人康复站,初步统计,宗教界共开办了养老机构400多家,床位数总计约2.9万张;倡导绿色环保理念,佛教界和道教界开展了“文明敬香”和“合理放生”活动,建设生态寺庙、生态宫观。

  自觉抵制极端主义。面对宗教极端思想对人类文明共同底线的挑战,宗教界旗帜鲜明地同极端主义划清界限,坚决反对冒用宗教名义从事暴力恐怖和民族分裂活动,大力倡导正信正行。2013年1月,汉传、藏传与南传三大语系佛教的高僧大德和专家学者召开会议,呼吁所有佛教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向广大信众宣讲正确的佛教生命观,反对违背佛教教义和戒律实施或煽动他人实施自焚的极端行为。2014年5月,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发出《坚守中道,远离极端》倡议书,全国伊斯兰教界知名人士共同发声,严厉谴责暴力恐怖活动。2016年7月,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会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在乌鲁木齐举办了伊斯兰教中道思想国际研讨会,倡导中道思想,共同反对极端主义。2017年12月,中国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倡议,号召宗教界增强鉴别能力,防范和抵制邪教侵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宗教关系积极健康

  中国妥善处理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中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等多种关系,形成了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党和政府与宗教界的关系和谐融洽。中国共产党坚持以“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处理同宗教界的关系,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目前,中国约有2万名宗教界人士担任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的代表、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实施民主监督。从1991年开始,党和国家领导人每年与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迎春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全国各地普遍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与宗教界人士联谊交友机制,加深了解,增进友谊。

  社会对宗教持包容态度。两千多年来,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先后传入中国,很少出现以宗教为背景的冲突和对抗,国家与社会对各种宗教和多样的民间信仰持开放态度,宗教信仰自由和民间信仰多样性获得尊重。各宗教继承和发扬长期以来中国化、本土化的传统,主动适应社会,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和谐包容的优良传统,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履行社会责任。2016年,全国宗教界在各地开展了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1周年和平祈祷活动,呼吁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稳定和世界和平。

  各宗教积极开展交流对话。历史上,各种宗教在中国交融共生、彼此借鉴,成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当代,不同宗教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开展对话交流,开创了“五教同光,共致和谐”的新境界。全国性和一些地方性宗教团体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对涉及宗教关系的问题进行协商沟通,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对话模式,增进了相互之间的理解和友谊。

  宗教领域国际交流广泛开展。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中国宗教界已经与超过80个国家的宗教组织建立了友好关系,积极参加涉及不同文明、信仰与宗教的国际性会议,广泛参与世界基督教教会联合会、世界佛教徒联谊会、伊斯兰世界联盟、世界宗教者和平会议等国际性组织的活动,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参与多个双边和多边人权对话。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促进民心相通,文化交融。佛教界举办了4届世界佛教论坛,道教界举办了4届国际道教论坛,这两个论坛已成为海内外佛教、道教重要的国际交流平台。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分别于2012年、2014年赴土耳其、马来西亚举办伊斯兰文化展演活动。中美基督教会2013年在上海举办“第二届中美基督教领袖论坛”,2017年在美国举办“中国教会事工”交流会。2016年,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基督教协会和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共同与德国新教联盟在德国联合举办“中德宗教对话——和平与共享”跨宗教对话。改革开放以来,各宗教团体选派出国留学人员超过千人。

  信教和不信教公民和睦相处。不信教公民尊重信教公民的宗教信仰,不歧视和排斥信教公民;信教公民尊重不信教公民的信仰选择。在多数公民不信教的地方,少数信教公民的合法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在多数公民信教的地方,少数不信教公民的权利同样得到尊重和保护。

  结束语

  宗教是人类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妥善处理宗教关系,使之与时代相适应,遏制宗教极端主义,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中国结合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汲取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走出了一条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的成功道路。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明确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国将一如既往地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努力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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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4 11: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四个特点(望海楼)


叶小文

2018年04月04日09:1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原标题: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四个特点(望海楼)
  
            4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白皮书用一系列事实说明,中国一如既往地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具有深刻、真诚、一贯和牢固等四个特点。

  深刻:中国共产党对宗教问题有深入思考,认为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与主张辩证唯物论并不冲突。中国共产党主张的辨证唯物论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与宗教唯心论是不同的;但“物质的第一性”中,包含着承认客观事物存在、发展和变化有其内在规律等观点,认为任何违反客观存在、客观过程的内在规律的外部干预,任何对复杂问题的简单处置,都是有害的。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具有漫长的历史,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将长期存在,有其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是基于对客观存在、客观过程、客观规律的尊重。

  真诚: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努力都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群众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体现在诸多方面,当然也包括人民群众对自己宗教信仰的自由选择权利。中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信教公民近2亿人,宗教教职人员38万余人,他们当然都是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的基本力量。中国共产党坚持以“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处理同宗教界的关系,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

  一贯:中国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有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作基础。中国文化主张以和为贵,求同存异、兼容并蓄,社会对宗教持包容态度。中国各宗教在发展过程中历来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相适应。今天,中国宗教界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宗教思想,努力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契合国情和时代要求的阐释。“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凡在中国的宗教,都认这个理、服这个理、守这个理。信教与不信教,各美其美,美人之美,和睦相处,美美与共。

  牢固:中国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有宪法和法律作保障。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宗教工作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2017年修订公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强化了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的保障,依法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增加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的内容。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障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更加规范,对广大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加全面有力。国家采取措施遏制宗教极端主义传播、蔓延,同时特别注意防止把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主义与特定民族或特定宗教联系在一起。

  言之高下在于理,道无古今惟其时。中国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深刻、真诚、一贯和牢固等特点,既有现实的理由也有历史的根据,既是理性的抉择更有法律的保障。这是一个主张无神论的政党,一个贯彻政教分离原则的政府,在维护宗教方面人权的问题上,为世界做出的具有特殊意义的贡献。


  (作者为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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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国内不能公开销售圣经?

  
为什么国内不能公开销售圣经?





2018-04-04 许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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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封面材料印制的圣经(图:爱德圣经印刷有限公司)


目前在中国出版和印刷的圣经并不是一本公开出版物,所以不能在书店(实体或网络)公开发售,只能到教堂购买。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曾在2011年接受凤凰卫视《问答神州》专访时作了解答,并称条件成熟时圣经可能从正式渠道出版。
采访中,《问答神州》在提问时指出,目前在中国出版和印刷的圣经并不是一本公开出版物,它没有国际国内统一的出版书号,不能够私自印刷,亦不能在书店公开发售,只有在各地“三自”教会的教堂里面才能够购买到。

王作安回应说:“国外许多人都讲这个就是说为什么圣经不在书店里,不是由正式的出版社来出版,不在书店里销售,实际上中国的宗教政策法规没有这方面限制,你看我其他宗教的经典,到书店去里都可以买得到的,那么为什么圣经出现这个情况呢,国外也是疑惑最多的一个问题,这里边我就是说它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说整个圣经的印刷委托给了中国基督教的两会授权它出版,这是它整个作为一个出版发行也是受益的一方,我们等于是给了它一个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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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后问到,“为什么要给这样的特权?”王作安解释到:“这个就是什么呢,我们中国教会不是也得要扶持吗,都比较困难,那个有一些教会特别是基层教会连那个基本活动的经费都没有,非常非常困难的,有的一个月信徒的捐款,有的才几十块钱,几百块钱,它都很难,但是有时候呢,通过那个圣经的渠道一个链条发展下去,能够帮助很多的教会,能够解决一个经费问题。

“所以还是一个自养的问题?”记者又问到。王作安回应说:“一个自养的问题,我想呢,今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说我们跟中国教会商量,等到机会成熟的时候,应该从正式的出版渠道也是有可能的。

以下是专访视频文字实录全文:


在南美洲有这样一则寓言,讲的是一群人在赶路,突然有一个人停了下来,旁边人问他为什么,他说,我走得太快,把灵魂丢在了后面。有人说,这就恰似现代的中国。

从假医、假药到毒奶粉,从“扶不起”的碰瓷老太,到被汽车碾轧两次、而路人都视若不见的女童小悦悦,人们自问,是不是中国人也走得太快了,把灵魂都抛到了后面?而在舆论大声疾呼“信仰缺失”的同时,事实上,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把目光投向了宗教。中国人到底信仰什么?中国的宗教事业又有着怎么样的发展?带着这些疑问,我来到了国家宗教事务局,采访了局长王作安。

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坐落于北京后海的北沿,这里原本是清朝醇亲王的官邸。2009年,王作安升任宗教局局长,搬进了这间办公室。

【随访】

记者:我们还来看一看,您有好多书,都是跟宗教类有关的书,是业务有关?

王作安:对,得学习啊。做这项工作得学习。

记者:有《大藏经》、《中华道藏》。

王作安:这一套书是我们刚刚出版的,《老子集成》。应该说道教是我们国家唯一土生土长的宗教,而且完全是在中国文化土壤中成长起来的,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在那个时候,实际上最早的时候,老子都是孔子的老师,影响非常大。

2011年10月23日至25日,世界上最大的道教论坛在中国湖南举行。这次名为“国际道教论坛”的盛会,以“尊道贵德,和谐共生”为主题,汇聚了世界各地五百余位高道大德、专家学者,共同探讨道教思想的现代启示。论坛的选址就定在道教五岳仙山之一的南岳衡山。

王作安:这个中国三山五岳,这五岳在道教来讲都是仙山,五个仙山,南岳衡山就是其中的一个,它那个地方有着这个悠久的道教的历史,这个道教文化资源也很丰厚,在中国的道教的历史上,应该说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而且呢,那个地方还有一个特点,今后你有机会可以去看一看,它那个地方佛教道教可以在一个庙里,住在一块共同管理,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记者:和谐共生。

王作安:和谐共生。这个在其他地方都是少见的,当然过去历史上有一些,但是现在真是不多。

道教教职人员队伍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
提起道教,很多人不难想起,一位不久前曾被捧上神坛、又陡然坠入谷底的“神仙”,重庆道长李一。李一是重庆缙云山绍龙观住持,曾自称弟子三万,信徒无数,被宣传为养生专家、道学大师,具有“水下闭气”、“身体通电”等功法。李一窜红之后,很快有媒体开始对于李一进行质疑。2010年8月,国家宗教局也介入了对李一的调查。

王作安:李一呢实际上后来我们调查结果呢,他过去啊,实际上在没有入道以前,参加过一些活动,包括那个在上海的那个表演啊。实际上他讲的这一些东西都不是道教本身的东西,道教是不讲那些东西的,包括我们道教界人士都讲这个本身不是道教的东西。那么李一呢他自己主动的,他感觉到我这样的情况,对中国的道教的声誉带来了损害,所以他主动要求辞去了这个中国道教协会的副会长,据说他现在自己在闭关。
就在国家宗教局展开对李一的调查的同时,王作安公开表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中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比如借教敛财、争名逐利、自我吹嘘、弄虚作假等现象。他说,宗教领袖不是靠媒体吹出来的,不是靠名人捧出来的,不要相信一夜成名、一炮走红的神话。

王作安:我在这也实事求是讲,这个从教职人员的队伍,文化素质、信仰素质来讲,我们道教现在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道教教职人员的队伍,这个各方面的素质提高是一个当务之急,所以我说现在道教要真正要发展,要走向世界,恐怕自身的建设要搞好。

记者:您觉得这个道教的教职人员的参差不齐或者是队伍没有办法跟上,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王作安:这个应该说我们跟过去历史还是有关系,真正道教呢实际上从明清以后就开始衰落了,这个后来文革也破坏了,破坏了以后呢,后面改革开放以后,实际上人才队伍就出现了断层,后面接不上,接不上,结果现在接上来的基本上都是很年轻的,二三十岁,就可以当会长,就可以当方丈,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教职人员的培养,这个教育,这就成了我们各个宗教,最紧迫的一个任务,当然对我们宗教局来讲,不是说我要去,宗教局要去给你培养什么教职人员,而是我们希望各个宗教团体重视这方面的工作。

如果不控制,不知道多少有大佛起来了
近年来中国大陆兴起“宗教热”,不仅传统的祭祖追宗活动持续升温,更有各地持续扩建教堂、增建寺庙。王作安表示,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推动当地旅游和经济的发展,一哄而上、大办宗教的现象亟需治理。

王作安:说句实在话,我们要不控制的话,现在不知道有多少大佛起来了,而且都要建最高的,世界之最。

记者:都要创纪录?

王作安:有的坐佛世界之最了,我站佛世界之最,你站佛世界之最,我卧佛世界之最,反正欲与天公试比高,这个风气其实不是太好。

记者:现在他们如果要建大佛的话,是不是要经过宗教局的批准?

王作安:这个大佛我们是有严格规定的,要必须经过国家宗教局审批,这个不经过国家宗教局批准,那是不允许兴建的。对佛教过去赵朴初都有过一个设想,叫五方五佛,五个方面就是佛教重要的一些地方,要有大佛,你说到处建大佛你说也不好,对佛教也不好,包括有些寺庙的恢复,我们也是主张过去历史上,这个地方就是有一个庙,而且在历史上,佛教史上都很有名,在这种情况下,恢复它们,还是有价值的,而不是说到处,你那个地方也没有多少信徒,或者纯粹就为了推动经济,为了旅游为了赚钱,去建这些庙,建这些大佛,这就不好了。

什么家庭教会,没有这个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关于中国人精神生活和信仰世界的讨论,似乎从未中断过。然而中国到底有多少人具有宗教信仰,学术界对此问题的答案不一而足,很多数字差别悬殊,特别是对于中国有多少的基督徒这个问题上,更是众说纷纭。

2010年,在国家宗教局主导之下,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发表了《中国基督教入户问卷调查报告》,报告认为,中国现时有2305万的基督教徒。不过,根据海外学者的说法,他们认为中国实际上有六千万到一亿的基督徒,只是他们当中的大多数并不被政府承认。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要按照规定来办理登记。然而一个公开的事实是,在中国有不少基督教的信徒自发组织、在没有进行合法登记的场所进行聚会,这些教徒的数目不详,他们自称为“家庭教会”,西方也称之为“地下教会”。

记者:我们曾经知道社科院做了基督教的人口的入户的调查,当时说是大概2300多万,而且有说法是把一些在未经许可的场所进行教会活动的也算在内了,但是也有一个说法说很多的家庭教会或者地下教会的广大信众并没有被算入,您怎么看?

王作安:这样这个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这次入户调查呢,在这之前,国际上关于中国基督徒的数量炒得很厉害,高的说达到上亿了,包括美国有一个学者甚至提出了不久的将来中国很快要成为基督教的国家,这种说法都有,耸人听闻的。但是实际上中国的基督徒到底有多少,其实这个在这之前,没有一个非常权威的这个统计,这一次呢,我们也是通过国际上通行的这种非常按照严格的科学标准去进行大规模的入户调查,是目前为止抽取样本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程序最严格的一次调查,摸底。那么这次调查摸底,根本就没有分,我本人就不承认什么家庭教会,这个教会没有这个问题,有一些没有登记那是暂时的,不是说是什么家庭教会,我们根本不分那个,而是就是说根据基督教大致的分布来进行抽样,抽样呢,抽到哪一户就是哪一户去,不是说你这一户是,因为你在那个爱国会那边的教会活动的,你这个在,或者是哪个不合法的活动的,没有这个区分,就到你家来就问你,就问你是不是基督徒,你是不是信仰基督教,就这个调查。我觉得这个到目前为止,跟我们这些年来对中国基督教的发展这种状态,分析,我们觉得还是应该说是这个数字可信的,

记者:比较吻合。

王作安:比较吻合的,就这样。基督教的发展速度已经是够快,你像我们原来新中国建立初期才70万,现在2300万,实际上是改革开放以后发展的,30年30倍。

中国读了圣经就去信基督教的人不多
为何基督教在中国能够发展如此迅速,《中国基督教入户问卷调查》课题组也试图从信徒的构成上寻找原因。最后的调查结果表示,从性别比例来看,中国女性基督徒约占七成,明显多于男性。从受教育的程度来看,中国半数以上基督徒的学历水平在小学及以下。至于信教的主要原因,根据该调查,归因自己或者是家人生病而信仰基督教的信徒占60%以上。

王作安:基督教呢,当然跟其他宗教它也有一些不同的一些特点,你比如说基督教我发现这个活动的方式都很灵活,有时候你比如说在农村,有些农村文化生活,是很贫乏的,晚上,到了晚上,灯一黑没事了,人家基督教你看经常还聚会还唱歌还跳舞,一起帮着做好事,它这个对人是有吸引力,有吸引力。基督教而且特别注重去帮助一些有困难的人,好多人说,懂得圣经去信宗教,信基督教的,我说在中国这种情况很少,读了圣经就去信基督教的这样的人不多。大部分是,基督徒看到了基督徒做好事,这个受到感染,慢慢的就接近这个宗教,然后就被这个宗教所吸引,然后最后再去读圣经,增强自己的信仰,他是这么一个过程。

记者:我自己的体会,也像您说的,就是基督教本身有一个特色,他们就是传福音,每个人一定希望你能够得道,所以呢,这就变得传播的幅度会很大?

王作安:这里面就涉及到东西文化的一个区别,实际上这个西方文化这里边,有基督教的因素很多,它这个有一种拯救观,一看到你这个人怎么还没有信上帝,你怎么得救啊那我得来帮助你。我们这个佛道教,我有时候跟他们开玩笑呢,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你像我们有时候电影里放的那个,像那个要学那个武功,或者学他的那个什么学问,在雪地里还跪好几天,跪的实在看着心诚了,就收你,这个确实是文化差异很大。

历史上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一千多年前,随着外国传教士的到来,基督教思想也被带到中国。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共明确指出,要使中国天主教、基督教摆脱帝国主义影响,割断与外国教会的联系。1950年7月,中国基督教界吴耀宗等人联名发表“三自宣言”,发起了三自爱国运动,号召教会“自治、自养、自传”,代表着中国教会从此走上了独立自主自办的道路。目前,中国全国性的三自爱国组织有“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以及“中国基督教协会”,通常合称为“基督教全国两会”,接受国家宗教事务局的监管。

【随访】

记者:这个是一个国外的基督教组织发给您的?这有个特别的意义,是我们三自爱国教会的60周年?

王作安:对,她是来参加这个活动的,顺便到我这来拜访我。

记者:她对我们这个三自教会有多少的认识?

王作安:她过去呢,对中国的情况不是太熟悉,这次来了以后,应该说认识还是有很大变化的,她说这次来了我没想到中国成了世界上印刷圣经最多的一个国家之一,她感到很吃惊,另外呢她也访问一些普通的教徒,看到确实普通教徒得到圣经非常容易。

“中国圣经经共产党审查”都是传言
多数西方媒体在描绘中国的圣经出版市场时,都习惯性地冠以“神秘”二字。

事实上,中国拥有专门印刷圣经的工厂,那里每分钟可以印制23本圣经,年产量达到了1500万册,是世界上最大的单本圣经印刷工厂。而从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圣经的总出版量已经超过了5500万册,并且每年还在以350万册的速度递增。有评论说,中国这一个世界上最大的无神论国家,已经转变为世界上最大的圣经生产商。

2010年11月8日,位于南京的爱德印刷公司,庆祝了自己第八千万册的圣经下线。这家1988年成立的企业,是由爱德基金会,与“联合圣经公会”共同创建,是中国唯一合法大量印刷圣经的公司。

记者:我手上就有一本圣经,国内自己印的,然后我们来看一下扉页,它的印的出版的,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而且我看它的承印都是南京爱德印刷有限公司,现在是不是只有南京爱德印刷有限公司可以去做这样子的承印工作,或者是来管理印刷的工作?

王作安:这样爱德印刷公司,是一个印刷圣经的一个专业公司,这个它印刷圣经是跟,是跟联合圣经工会是合作的,包括各国的圣经工会,它们在纸张,经费上都给予很多的支持,这个专业公司,这个印刷,这个生产量,在国际上是,这个最大的之一,这规模很大的,

记者:那么我们主要的版权是用哪一家的,全部照搬呢还是会有一些删减?

王作安:我们这个版本就是按照这个版本是不能动的,这个全文的。现在外面过去有些传过,说中国圣经啊说是中国政府,这个共产党审查过的,说这里边有一些内容,包括像那个启示录是没有的,是节本,这个都是外面传言,这是我们在圣经事工展各种版本都拿过去了,人家看了包括在香港包括在德国包括在美国我们去展览,人家都是很仔细看的,这个版本到底是什么版本,一看那版本跟它都是一样的嘛。

条件成熟时圣经可能从正式渠道出版
目前在中国出版和印刷的圣经并不是一本公开出版物,它没有国际国内统一的出版书号,不能够私自印刷,亦不能在书店公开发售,只有在各地“三自”教会的教堂里面才能够购买到。

王作安:国外许多人都讲这个就是说为什么圣经不在书店里,不是由正式的出版社来出版,不在书店里销售,实际上中国的宗教政策法规没有这方面限制,你看我其他宗教的经典,到书店去里都可以买得到的,那么为什么圣经出现这个情况呢,国外也是疑惑最多的一个问题,这里边我就是说它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说整个圣经的印刷委托给了中国基督教的两会授权它出版,这是它整个作为一个出版发行也是受益的一方,我们等于是给了它一个特权。

记者:为什么要给它们这样的特权?

王作安:这个就是什么呢,我们中国教会不是也得要扶持吗,都比较困难,那个有一些教会特别是基层教会连那个基本活动的经费都没有,非常非常困难的,有的一个月信徒的捐款,有的才几十块钱,几百块钱,它都很难,但是有时候呢,通过那个圣经的渠道一个链条发展下去,能够帮助很多的教会,能够解决一个经费问题。

记者:所以还是一个自养的问题?

王作安:一个自养的问题,我想呢,今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说我们跟中国教会商量,等到机会成熟的时候,应该从正式的出版渠道也是有可能的。

2010年9月,中国教会圣经事工展在美国巡回展出。这一展览由中国基督教两会主办,通过展示圣经在中国传播和翻译的历史,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圣经的印刷、出版和发行,展现圣经事工给中国教会带来的变化。

王作安:我们就是讲这个圣经是怎么印刷,怎么出版,怎么发行,怎么送到教徒的这个手上,教徒是怎么学习的,就这么一个流程,你比如说,有些山区电都没有,路也不通,我们圣经都是用独轮车推进去的教会,人家信徒拿着煤油灯围在一块读那个圣经,我们就把那煤油灯,独轮车就都拿过去了,这个展览,这美国人都很感兴趣,它是实实在在的一个东西。他们说过去确实不知道,他们的印象当中,就是中国的基督徒,手头上是没有圣经的,所以需要我们美国人去帮助他们,要把圣经运到中国去,给他们这个信徒。那么这次办了以后,他们感觉到,这个中国在圣经这个方面,事工是开展的非常好的。这个美国的主流媒体有些报道,但是报道的不多,有些报道讲,看来这个圣经啊过去我们可能有些误解,但是这也不能说明中国就有宗教信仰自由,它后面还要来一句。

来自中国内地的圣经事工展在美国展出之后,也激起了美国华人教牧领袖、以及西方基督教团体各种不同的意见和评价。有反对者特别举例指出,中国家庭教会牧师因印刷圣经而被判刑,说明在中国并没有印刷圣经、传播信仰的自由。

王作安:外边议论我们有些人,说这个印刷圣经判刑,实际上这里面什么东西,外界有意地把这种目光给你聚焦在印刷圣经,因为我们中国,这是这个书籍图书的印刷出版都是有法律规定的,不是因为它是圣经,而是因为你从事这个非法出版的活动,当然我们就要依法处理,这是很正常的。那么现在外界它就容易把你聚焦到,他印过圣经,所以他抓起来,这个给外界感觉到好像中国是在破坏宗教的,实际上不是那么回事,我们说不管你信教的不信教的,你包括马克思选集你去非法印刷也不行啊,你别说圣经啊,一样,在中国你就要按照中国的法律去办事,不能去搞那个非法印刷活动。


来源:凤凰卫视。点击阅读原文观看采访视频(电脑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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