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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贤亮:晚明嘉善绅士陈龙正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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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8 08: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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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贤亮:晚明嘉善绅士陈龙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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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贤亮,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嘉善人。
  
  家教与为政理念
  作为万历时期陈家的杰出代表,陈于王读书精敏绝人。但嘉善县内素乏文献,独袁黄家藏书极丰,袁黄本人博学通识,成为陈于王在学习上交流与仿效的模范。陈于王在万历十四年(1586)与袁黄同科考中进士,但他的影响多在外乡宦地。

  陈于王曾任魏县令,在任期间能拊循贫弱、耘鉏豪强;后补授句容知县,以官吏代办的方式解决48个“解役”问题,使中人之产的48户免于破家。至于一般的繁役,能裁汰的都予停息。其他平抑粮价、兴修堤防、劝课农桑、禁止淫佚等善政颇多。因此他在当地被颂为与前任句容县令的丁宾并称的杰出官员,有“前丁后陈”之说,百姓追思其恩德,都为他们建了生祠。于王性坦荡而无城府,见义必为,且为官不挑地方,在他后来所历任湖广按察副使、四川按察使、福建按察使等职的工作中,都可以看到这样的品格,且“忧国如饥渴,加恻隐于细民”,殁后被称颂为万历年间的“循卓名臣”。

  于王育有两子,长子山毓(1584~1621),好读书,善为文章。万历四十六年(1618)举浙江乡试第一,天启元年殁,年仅38岁。山毓育有六子,即舒、臯、临、庞及早殇的戭、坚。陈山毓虽不善言辞,但对地方民生世事,颇为热心。泰昌年间(1620)间江南米价高涨,他对当时的遏籴政策就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既大胆地批评官府将本来不荒的年景弄成荒年景象,又强调在平抑物价时防止只让小民获利而损害富民阶层的做法。

  于王的次子便是陈龙正,与长兄山毓时有“双璧”之誉。

  生于万历十三年的陈龙正(1585~1645),原名陈龙致,字发蛟(也作发交),寄籍苏州府吴江县学,天启元年(1621)以吴江学籍的身份在顺天乡试中举后,改名龙正,字惕龙,号几亭,归复原籍嘉兴府嘉善县。

  少时的陈龙正十分聪颖,深受袁黄赏识。袁黄曾对陈于王言:“公二子皆贤,然少者孝思最深,所至不可量。”

  陈氏兄弟的成就,与陈家的教育与袁黄的影响,颇有关系。袁黄曾说:有子弟不能教诲,成何自修?被袁黄颂为“当世之伟人而理学之巨擘”的丁宾强调说,好人独为不成,须子弟僮仆同心学好。袁、丁两人的言说,对陈于王较有影响,陈龙正在其间也深受教育。

  陈家余下的祖荫,对龙正的成长营造了良好的基础。在龙正努力举业的过程中,“抱世外烟霞之趣”的吴志远对龙正以后的政治生活颇有影响。三十七八岁时,吴志远与高攀龙同在京邸,与他们朝夕相晤后,龙正觉得向来自喜文章经济之意,“均属可耻”。这一点,主要得益于吴志远的提醒。后来龙正拜无锡的高攀龙为师,又常与归有光之子归子慕(1563~1606)交往于吴志远隐居的荻秋,为诗歌古文词,已有超然出尘之意味。

  当然,龙正常常读书于岳父丁铉家(丁铉是丁宾之弟丁寅的儿子),与丁宾商略经史时,慨然有经纶天下之志。龙正为人讲求“明善以自治,自治以治人,治人则必旁通乎古今事物之变”。在未进入仕途前,他就以匡济天下为己任,仰法圣贤,躬行实践。在高攀龙的门徒中,多特立独见之士,龙正堪称其中的“乔松孤鹤”,极其杰出。
  陈家的城居与姻亲关系

  在陈于王时代,陈家的城居生活相对素朴。于王本人更无衣裘舆马之饰、声色之好,居家时期惟以读书进学为目标。朴素的家风,利于维持家族长久的发展。

  自嘉靖、万历时期开始,地方上显眼的权势家族,基本上是通过科考的成功跻身嘉善地方权势阶层的,而且相互之间多联结起明晰的姻亲关系,以巩固其地位。

  陈龙正说:“余年十五,先公为订婚于丁氏,纳吉之仪,银盃盘各二,加四币耳。时先公官南铨,丁又吾邑甲族,其俭如此……俗观以为盛,有识以为衰,家风日趋于奢,其势难久。”到万历三十二年(1604),在陈于王离世前两年,终于看到龙正迎娶了当时嘉善最具权势的丁宾的侄孙女为妻。

  在于王过世4年后,其次子陈龙正主持了城中陈家新居的建设工作,总体要求以朴素为主,不尚雕绘。所书的门联这样写道:“志气清明谓之真善事,门庭勤俭庶以答康年。”这个家居空间充分体现了陈龙正为人处世的基本理念。中堂题名“宝生”,书斋中留有伐檀之所,所挂的一副对联称“一生三事一事收心一事慎行一事守口,一日三分一分应物一分静坐一分读书”;内室则题名“明发”,所设对联是“早起宴眠便是兴家粗本领,出言举步从来教子实工夫”。

  天启五年(1625)四月十三日,龙正的同学、已经乡居的51岁的魏大中,万历四十四年(1616)进士,官至吏科都给事中,安排魏学濂迎娶龙正之兄陈山毓的女儿为妻。

  陈家与盛名天下的袁黄,关系非同一般。袁黄的儿子袁俨,娶了陈于王的女儿为妻。

  陈龙正的儿子除陈更早逝外,还有四子。长子陈揆孝友笃学,能继承父志,在清初编定龙正的遗作,二子陈修于书也是无所不窥,三子陈略颖敏好古,四子陈养敦气谊、重文章,为士林所称赏。龙正的孙辈昌、秉、哲、庸、喆、伦、谋、道等人,据说都卓荦有祖风。

  陈修娶的是吴江人、东林派名士、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周宗建(1582~1627)的女儿,陈龙正的一个女儿嫁给了钱士升的次子钱棅(1619~1645),另一个女儿则嫁给了吴志远的儿子吴亮中(顺治九年进士)。陈氏兄弟还与崇祯元年(1628)进士、曾官翰林学士、礼部右侍郎的曹勳是中表亲。曹勳长子尔堪的儿子鉴平,娶的是陈龙正的孙女(陈略女儿)为妻。

  血缘当然是身份社会的基础,上述这些紧密的姻亲网络,极大地抬升了陈氏家族的社会地位和声望,强化了当时嘉善地方最顶级的家族权势,陈龙正家族在其中颇具核心性。
  
  善行与忠义

  陈龙正在50岁时,即崇祯七年(1634)考中进士,因处三甲之末,不能马上为官,需要有守部三年的见习期,他即告假返嘉善,对家乡利弊诸事,都是慨然而论。陈龙正认为:“居是乡,则筹是乡之利弊。留心于近而不能通天下者有矣,未有忽近而明远者也。”

  对于地方行政的认识,陈龙正认为“治无大小,得人为急”,这应该是最基本的行政思想指导。

  至于基层社会最有效的控制手段,在陈龙正看来,就是王阳明曾倡议的十家牌法,主要目的就在“固本地之人心,清外来之奸细”。

  同时,陈龙正充分借助同善会组织,积极从思想教化与劝善积德的实践,推动社会和谐与秩序稳定,以期使基层社会达致“众志以孚、风俗以化、气运以移”这样的良好状态。

  崇祯十年(1637)二月,陈龙正被选为中书舍人。在很长时期里,他跟嘉善地方官员过从甚密,书信往来也很频繁。崇祯十三年(1640),陈龙正奉命册封辉府,因假归乡。崇祯十五年(1642)又回到北京,应诏陈言,进《生财》《平寇》《御边》三疏,俱得优旨。

  崇祯十七年(1644)正月,陈龙正被调任南京国子监丞。三月份,陈龙正回到家乡嘉善,上奏提出要求致仕。到五月初一日,他正式获知京师陷落的确信,“惊恸屡绝”,痛悼崇祯朝是“有君无臣,死党误国”。

  北京陷落后,陈龙正仍在强调孝顺父母、毋作非为的祖训,置于同善会的日常活动工作中,他告诫地方百姓“自家性命还须自家保守”。可惜的是,正如礼部侍郎吴太冲所论的,陈龙正以“有体有用之学”,却“遭极难挽回之时”,可谓生不逢时。

  明室结束了它在北方的统治地位后,一些宗室在南方的流离受到了明室遗民的拥戴,成立了几个政权。七月份在南京建都的是福王政权,史称弘光朝。龙正虽已闲居家乡嘉善县,仍被授官为礼部祠祭员外郎,但他没有前去就职。

  李清(1602~1683)记载说,陈龙正当时还赋诗道“京华歌舞新南极,野哭汎澜旧帝星”,时人皆服其高,或许他与给事中姜应甲、御史李模一样,是看到时事日非而绝意仕途了。

  顺治二年(1645)六月南京被清军攻陷。清兵南下,剃发令已经推行,陈龙正隐身胥五区的先祠,药粒俱废,绝食达七日之久,临终前还云“死如念翁(刘宗周),倒也干净”。在清兵占据嘉善前,他保持了对大明朝最后的忠心。

  陈龙正在崇祯朝的最后几年内,给后人留下了相当丰富的言行录,主要见诸《几亭全书》与《几亭外书》。天启五年(1625)进士,曾任崇明知县、吴江知县及吏科给事中等职的熊开元,认为国家在多难殷忧之际,如陈龙正这般“留心当世之务,如指诸其掌上”,已十分难能可贵。因为在明末,知识阶层中存在着较多的道德沉沦感,像陈龙正于居官居乡时仍能秉持儒家的道德根本,以家国大义为重的毕竟还是少数。晚年的陈龙正讲求身心修养之学,认为关键在于“存诚”,推行则在于“爱人”,随处体认,多所会悟,称得上是有体有用之学。

  后来,地方上将龙正奉入魏塘书院中的六贤祠,与著名乡宦丁宾、袁黄、魏大中、钱士升、曹勳并列,每年春、秋两季由官方组织祭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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