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社区

为啥说“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7-30 21: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社区欢迎您,马上申请户口,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e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申请户口

x

为啥说“私有财产神圣不可犯”?




                                                                                                   

f0c7c317384ac66701eda9e42ea5034f.gif


为啥说“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私有财产是财产的一种形式,是属于个人依法获取的具有所有权的财产,包括可动产和不动产。在英美法系中,私有财产也被叫做“个人所有物” 。

保护私有财产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在当今人类社会已是共识。早在三百年以前,西方哲学家已有透彻阐述,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有两条定理:所有权是自由意志的体现,财产所有权是人格的基础。“所有权之所以合乎理性,不在于满足需要,而在于扬弃人格的纯粹主观性;人唯有在所有权中才是作为理性的存在的。”

也就是说,财产是理性与人格的基础,无财产的人往往是疯狂的、反理性的,不可能有正常人格。没有财产所有权,人不仅没有了人格的基础,而且也不能享有自由意志,等于是被剥夺了“人之作为人”的必要条件,使之成为行尸走肉般无自主性的动物。

人的人格、理性,只有在财产中才能体现。人有权合法地通过付出将其意志体现在某个物体中并使之成为其财产。所以,人格权本质上就是物权。对私人财产所有权的否定,不仅仅是否定个人的物权,而且也是否定个人的人格权。

从社会学角度看,否定个人的人格权暨私产所有权,是反人类思维与行为。

欧美国家在一批思想家、哲学家理性思辨的理论引导下,把保护私有财产上升到国家意志,在法律层面给予确认,形成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社会治理行为和人文、人本理念,为其领先世界文明发展提供了社会环境保障。

英国有句名言:“我的房子,虽然不坚固,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就在前年,英国现任首相特蕾莎·梅为本党宣传拉选票,一上午走访了十多户人家,结果只有两家打开家门迎接她进屋,其他人家要么隔着围墙接下首相递过来的宣传页,要么只开个门缝听听首相的来意。特蕾莎始终陪着笑脸,连声说“谢谢,打扰了。”

英国公民的房子和院落是个人私产,“神圣不可侵犯”,非请莫入,国家最高灵道也不例外。而且,最高灵道的特蕾莎·梅已把尊重个人私产、尊重个人意愿当作非常自然的事情,身体力行。由此可见,在英国“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早已深入人心。

美国是个全民拥有枪支的国家,对私有财产保护更细更具体。在美国,如果不经主人允许,任何人不得闯入私宅或院落[包括合法工作用房、租住房屋及院落等],否则有权开枪将来人击毙,开枪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在欧美日等国家,个人私产得到了很好保护,即使政府部门为了公共福利,比如修路扩街道,也不能强拆私人房子,房主不同意搬迁,任何工程都得绕道而过。

这便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真实体现。

而在中国,这种理念却很难确立。大陆几千年帝王集权统治,从来就无视个人私有财产权。帝王至高无上,天下财物尽归帝王一家,包括百姓性命。帝王随机起意一句话就可以剥夺任何人的私有财产和性命。生活在专痣帝王治下的百姓人身和财产都没有安全感,没有归宿感,人格注定是残缺的。

西方大思想家洛克曾说过,“权力[即指公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否则人类就进入灾难之门。”历史已一再验证了这个论断。


6ddb135d794572f5fbab03024ff4a2e4.jpg

约翰·洛克在《论政府》中详细阐述了权力和财产的关系,他在第七章和第九章中讲到政治与社会时说,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由和财产而加入了社会,成立了政府,把判决对错标准[即立法]的制定,惩罚[即行政执行权]侵犯他人财产和自由的行为等这些权力交给了政府。

他说,政府的目的是保障公众福利,也就是他们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政府用来判定对错的标准是大多数人同意的标准[也就是法律],管理社会里的人民[比如惩罚侵犯他人财产和自由的人]的根据应该是法律,而不是某个管理者的临时命令。

因为管理者的临时命令具有随意性和利己性。随意剥夺他人私有财产,就是无视他人人格权和财产权,这是在制造不和谐的行为。私有财产是每个人通过自己的辛勤付出获得的,而且是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如果被随意剥夺,稍有血性的人,都会奋起反抗的;矛盾仇恨就此产生,社会怎么可能和谐?

比如:我与你非亲非故,找个借口去你家,把你家东西拿走,或把你家房子推倒,你乐意吗?肯定都不乐意。因为这事不只是财产被人侵占的问题,还漠视别人的意愿和人格尊严。这种类似土匪强盗的行径是个人都不会容忍的。

所以尊重并保护每个人的私有财产,是社会治理行为必须认真对待,切实落实的重大举措,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工程。

这个简单到不用想就是天然正确的道理,时至今日被有些人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名义掩盖而侵犯他人私产。殊不知,这种逆人性而为的做法,在伤害他人的同时,也动摇了民意基础。

人具有天然自私性,自私属性也是人活下去而成为人的基础;没有私心的人是不存在的。但在满足一己之私时一定要照顾到别人的私心,大家都好才是真的好。

“大公无私”或“天下为公”的人是不存在的,或只存在于口号中。而且喊这种口号的人大都心怀叵测,其真实目的是为了让别人无私,满足他自己的一己之私。正常思维是,承认人的私心私欲,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科学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保护每个人的合法财产。这样即可适当满足每个人的私欲,又可以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更大的社会财富。

实践证明,在私有财产保护完善的国家,能够更好地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人们的社会行为更趋人性化,物质财富更富足,人心更稳定,社会更和谐。这便是“有恒产才有恒心”的道理。人们的私有财产得到保护,心里便踏实了,人格也获得了尊重,就会感觉到有希望,有奔头。


a639129153e630a5feec60814e1892cf.gif


57eebb90f6a03b5fb4114de4cc45aee5.jpg

               
e社区更懂你! 立即登录 申请户口
快速回复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