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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透!梧桐街道将如何打响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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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3 14: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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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透!梧桐街道将如何打响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梧桐街道第四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确定,街道将在2018年坚决打好退散进集、精准招商、拔钉清障、垃圾处置、文明市创建(国卫复查)、出租房安全隐患整治“六场战役”,高质量谱写“两个高水平”建设新篇章。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切实改善居住环境,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力堵塞管理漏洞,遏制居住出租房屋火灾多发势头,促进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桐乡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梧桐街道将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居住出租房屋及其集聚区综合整治。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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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上午,梧桐街道召开会议,部署“出租房安全隐患歼灭战”具体工作。街道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春祥,街道政法委副书记、人武部长沈利民,市平安督导员陈文初等分别在会上提出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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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梧桐街道各村(社区)特别是居住出租房屋集聚的8个村(社区)将根据既定的方法步骤,以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和消防安全整治为抓手,以宣传开道,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全街道掀起一场居住出租房屋整治风暴,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消除一大批安全隐患,使居住出租房屋全面达到消防等各类安全管理要求,建立一套集出租、使用、监管于一体的长效机制,使居住出租房屋及其集聚区管理常态、有序、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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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的重点问题

房屋安全问题

消防安全问题

治安安全问题

交通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

经营秩序问题

生产安全问题

公共卫生安全问题

劳动保障问题

环境安全问题

底数不清问题

责任不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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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参与
全力打赢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歼灭战
——致全街道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全街道广大居民朋友:

去年以来,全国多地多次发生出租房屋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多名涉事房东、承租户和相关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让我们美丽的家园远离火灾,为了家人的安全和幸福,让身边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有保障,特在此号召全街道居民朋友,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积极配合整治

2018年是全市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年。广大居民朋友要大力宣传“出租房屋整治标准‘十项铁规’、合用场所‘七个必须’”等安全整治标准,常给出租房的房东、租客提个醒,告诉他们安全隐患猛于虎。要积极参与到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中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隐患抓起,从简单的问题改起,要积极争做安全的宣传员,隐患的排查员,问题的督导员,让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无处容身,牢固树立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二、严格整治标准

1.合用场所2楼及2楼以上 一律不得从事生产、仓储;

2.合用场所电气线路一律进行套管保护;

3.合用场所一律硬隔离,分别设置独立安全出口;

4.合用场所原则上不得安装金属栅栏,防盗网,若确需安装的必须设置逃生窗口;

5.合用场所电动车电动车存放和充电区域必须硬隔离,一律不得停放楼梯通道;

6.合用场所一律安装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器材;

7.严格遵守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十项铁规”。

三、共建美好家园

梧桐街道全体居民要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敢于向身边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说不,自觉抵制并坚决反对出租房屋违规出租,敢说敢管,相互监督。

亲爱的居民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梧桐街道2018年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中来,共同关注安全,助力整治,为梧桐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共建我们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

梧桐街道出租房屋及其集聚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十项铁规”
1.居住出租房与生产、经营、储存合用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必须做到完全物理分离,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
2.居住出租房内原则上不得停放电动车,确须停放的,必须做到防火分隔且停放间内电气线路必须套管保护,违反本条要求的,一律强制搬离。
3.居住出租房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违反本条要求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
4.居住出租房门窗上原则上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障碍物,确须设置的,必须增设内部易于开启的逃生口,违反本条要求的,一律依法拆除。
5.居住出租房屋内电器线路必须采用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阻燃pvc管进行穿管保护,违反本条要求,一律抄告电力部门,依法中止供电。
6.居住出租房除厨房外不得动用明火,厨房使用明火必须做到防火分隔,违反本条要求,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拘留。
7.居住出租房内部隔墙应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顶棚必须采用不燃材料装修,违法本条要求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
8.居住出租房属于临时性违章建筑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9.居住出租房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出租。
10.重大活动消防安保期间,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每日晚上9时至次日早晨7时,一律落实专人看守。
来源:梧桐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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