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者 发表于 2018-4-7 18:18:08

扫黑除恶,徐州动真格!

扫黑除恶,徐州动真格!


                                                                                                

4月4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市委、市政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形成强大合力,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精准发力。
本着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以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全力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方面的期待值越来越高,涉黑涉恶问题出现了新情况新动向,专项斗争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的单一打击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
“扫黑除恶”概念的提出,与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政鲜明理念深度吻合,也是开展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引领方向和根本遵循。



荡涤黑恶,方可伸张社会正义;守护幸福,群众才能舒心安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在畅通信息渠道、调度工作进展、加强线索管理、开展督查督办,注重宣传引导、总结推广经验等方面,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门工作组,结合工作侧重点抓好工作落实,实现各负其责、密切协同。
全市政法各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

[*]公安机关将多渠道打击黑恶势力;

[*]检察机关将依法做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确保办案时效并加强对执法办案过程的法律监督,根据侦查需要对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审判机关将加强审判力量,提高诉讼效率,严格执行审限要求,及时有效审结案件,对已超审限案件要集中办理、尽快办结;

[*]司法行政机关将指导监督律师依法辩护、代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纪检监委机关将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
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涉腐问题;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加强核查督办,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查处。
组织部门将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排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

[*]把好入口关,选优配强村(居)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对村(居)班子成员逐一审查,严防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当选村(居)干部;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村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推动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


国土、工商、税务、交通、建设、教育、信访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将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只有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真正实现无往不利。
各地、各成员单位将采取多种形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种载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成效,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
畅通涉黑涉恶线索问题举报渠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的信心。

文字:范海杰 陈娟
编辑:徐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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